关于建立校友工作联络员制度的通知
各二级学院:
校友是学校的宝贵资源和财富。为进一步做好校友工作,有效保持毕业生与母校的畅通联系,促进校友信息资料库的建设,为校友们提供一个交流沟通、增进往来、促进合作的平台,经研究,决定自2017年开始,在每届毕业生中聘请校友联络员,建立校友工作联络员制度。
一、职数设置
按自然班级设立校友联络员,每班1-2名。
二、基本条件
1.热爱学校,有热心、用心、责任心为校友联络和服务的态度;
2.具有沟通协调、组织担当能力和奉献精神。
三、主要职责
1.负责保持与本班同学的联系,掌握同学最新动态,协助学校健全、更新校友信息。每年9月向校友工作办公室反馈本班同学信息;
2.积极参加校友会和片区校友分会活动,组织开展本班校友活动;
3.积极推荐、宣传优秀校友事迹;
4.促进校友与母校间沟通联络,收集本班同学对学校发展意见建议并及时反馈。
四、联络员权益
1.学校为校友联络员颁发聘书;
2.可从校友会和片区校友分会了解学校、校友动态;
3.优先参加校友总会和片区校友分会举办的联谊交流活动。
五、招聘办法
1.采用个人自荐与二级学院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:毕业生个人可填报《校友联络员自(推)荐表》,交所在二级学院审核;或由二级学院根据对本届毕业生的了解,经毕业生本人同意,推荐优秀学生担任校友联络员;
2.各二级学院汇总后报校友工作办公室,确定校友联络员名单。
六、校友工作联络员招聘流程
1.每年5月初,接受个人自荐和二级学院推荐;
2. 5月底前完成当年毕业班校友工作联络员聘任;
3.毕业生离校前,学校举行校友工作联络员聘任仪式,颁发校友工作联络员聘任证书,并对校友工作联络员进行培训。
七、校友工作办公室联系方式
办公电话:0818-2790013 E-mail:scwlxyb@126.com
请二级各学院认真做好2017届校友联络员推荐工作,于5月25日前将校友工作联络员自(推)荐表 (附件1)和汇总表(附件2)交至校友工作办公室,并将电子稿发送至上述电子邮箱。
附件:
2. 校友工作联络员汇总表